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 四川境 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初评情况公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12-29 选择阅读字体: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
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
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(四川境)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初评情况公示的通知
各项目参建单位:
按照省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行为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川交建便〔2017〕561号)要求,遵照《关于印发<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(2015年修订)>的通知》(川交函〔2016〕84号)有关规定,我局对攀大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进行信用初步评价工作。
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初步评价结果在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给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~2018年1月6日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反映,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“0812-2272922”,或向市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管理处“0812-3506035”反映。
特此通知。
2017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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